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现转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7]4号,附件1),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应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重大决策,紧密结合我省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乡村振兴计划等重大部署,聚焦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对策性研究。
一般课题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二、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不得兼报。申报重点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推荐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8版)》(见附件2)一式2份及电子版(第八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学校统一签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8版)》(见附件3)一式3份及电子版;《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见附件4),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4房间),电话:87403666,邮箱:ysp888@163.com。
附件:
1. 《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2.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8版)》
3.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8版)》
4.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