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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7]10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拟推荐省级教学成果申报材料的通知
2017年12月12日 09:21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质量,教务处邀请了国内教育领域著名专家对拟申报教学成果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反馈予您,共性的修改建议如下:

1.成果名称。成果名称要准确简明,反映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能概括成果的属性和内涵。不要出现名称繁杂、名称与内容不符、名称如口号、半截名称或是论文名称等问题。

2.成果简介及解决的主要教学问题。必需包含三部分内容,即成果简介、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主要成果和成效(最好用数据、事例说话)。

3.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首先高度概括成果内容和解决的主要教学问题;然后分几个方面展开阐释具体做了什么、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的成果和成效。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请从两个方面阐释。第一,校内应用(含主要成效);第二,校外推广(含经验交流、研究成果、资源共享、媒体报道等)。

针对每项成果的专家意见和建议参见附件。

请各成果团队成员参考专家意见,认真研究,尽早修改完善,为冲击省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

附件:教学成果申报材料修改意见及建议

教务处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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