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辽教办[2017]143号)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质量,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促进研究成果适时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对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形式包括撰写中期检查报告、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并答辩。汇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1.参加人员
主持人及项目组其他无课教师。
2.汇报方式
每个项目15分钟,自述8分钟,专家提问7分钟,需准备汇报PPT。
3.汇报内容
项目概况、已开展的主要研究工作、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4.其他要求
每个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纸质一式3份, 10月31日前交到教研科(行政楼224);电子版请与PPT一起发送到ysp888@163.com。
请参加中期检查人员按时间安排提前15分钟到达行政楼229会议室。
附件:
1.2016年度立项的省本科教改立项中期检查安排表
2.中期检查报告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