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大连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附件1),请相关学院遴选2017级新生本科生学业导师并填报《2017年级新生学业导师统计表》(附件2)。
学院在评估前期导师工作的基础上,请按要求推荐2016-2017学年优秀导师,每个学院限报1名,学校将择优推荐优秀导师参评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参评优秀导师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2.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甘于奉献;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文化素养,熟悉教育规律,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
4.担任导师工作不少于2年。
相关要求:
1.被推荐优秀导师请填写《大连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班导师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0月23日中午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2017年级新生学业导师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1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于守鹏 电话:87403666 邮箱:ysp888@163.com
附件:
1.《大连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2.《2017年级新生学业导师统计表》
3.《大连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班导师推荐表》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