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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7]68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05日 10:50      浏览: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现将期初阶段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以学校随机抽查和教学单位全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校教学检查组由校领导、学校督导组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在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学校检查组每天到全校各主要教学楼检查教学秩序与教学运行状况,并深入课堂听课。

教学单位检查组由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组成。制订检查方案,并根据检查内容,形成工作小组,全面检查本单位的教学运行状况与课堂教学质量。

二、检查内容

本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时间为第0至第4教学周。第0周检查开学初二考考试情况,各单位侧重检查本单位参加考试的学生是否存在替考行为。第1周侧重教学环境与设施、教学运行与秩序的检查,重点检查网络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及运行情况,第2周至第4周侧重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其中第3—4周重点检查2017级新生上课情况

1.教学设施与环境的检查。及时了解并解决保证开课所需教学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教室桌椅、黑板、门窗、窗帘、水电、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等设施配备情况,校园环境及教学楼内外的卫生情况等。

2.教学运行与秩序的检查。了解全校教学运行状态,全校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及时解决教学主要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1)教学任务落实情况;(2)教材落实、准备与发放情况;(3)任课教师的出勤(是否按时上课,有无迟到、擅自调课、缺课等);(4)学生上课的出席率、迟到率等。

3.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要求各单位领导在期初教学检查期间至少完成本学期二分之一的听课任务量。同时在听课过程中侧重考察以下四个方面:(1)课程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或授课进度表)、教案及讲稿、教学手段(如多媒体课件等)的准备情况,重点检查教师备课情况;(2)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3)学生学习状态与听课效果;(4)教风与学风状况。

三、具体要求

1.学校检查组和各教学单位检查组分别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

(1)教务处教务科:负责课程、教室安排及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63431、63446。

(2)总务处教室管理科:负责教室的桌椅、黑板、照明、窗帘、粉笔、卫生、水电等教学设施。联系电话:62555。

(3)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的教学设备。

联系电话:62468、63677。

3.对于自行安排课程表的教学单位,包括医学部、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请于91日前将课程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冯会敏老师

4.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对于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将按照《大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相关认定与处理。

5.请各教学单位于第7周完成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和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表,于10月13日15:00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228房间),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提纲及自查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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