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请认真落实校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
一、对象:2011(五年制)、2012、2013、2014、2015级本科各专业。
二、内容: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周学时、起止周、开课单位、集中考试课程、选修课是否开设、实践环节、辅修及双学位课程等,重点关注课程遗漏或重复开课问题。
三、校对方式: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打印后核对,用红色笔在原稿处修改。进入正方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计划打印。
四、要求:专业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送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4室)。
五、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第三周周五)。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