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建设研讨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12月28—29日在创想宾馆国际报告厅组织专业建设研讨工作,每个学院的具体时间安排及汇报顺序详见该通知附件。请于12月14日前将学院汇报文字稿电子版报送至ysp888@163.com,以便与会人员提前审阅。要求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参会。
此外,上学期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中药学等专业,请于12月7日前依据《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建设研讨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发【2015】15号)文件精神,由医学部统筹医学院、临床学院完成“学院研讨阶段工作”。
附件:本科专业建设研讨时间安排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