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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暂行办法
2006年04月18日 00:00    admin  浏览:

大连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暂行办法

本科教材的选用及征订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选用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基础和前提。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和《大连大学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规范我校本科教材的选用工作,保证高质量教材进课堂,避免教材选用的随意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范围

本办法所指教材是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文字材料和多媒体音像材料,包括:课堂教学用书、参考书、习题集、上机手册、实验指导书及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等,不包括非正式出版物。

二、教材选用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必须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对于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等发展迅速、国际通用性、可比性强的学科和专业可以直接引进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必须选用教材方可开课,禁止无教材开课现象的发生;选修课可以适当放宽此限制。

2.选优原则。为保障教材质量,鼓励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校级以上重点规划教材或其他为校内外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凡已有同名适用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及其他国家推荐教材和校级以上重点规划教材时,原则上不得降格使用其他教材。

3.更新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本科教材应尽量选用近3年内出版的教材,理工类、财经政法类专业使用近3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50%左右;

4.选用自编教材(自编教材的概念:编著者为大连大学教师的教材)须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原则。处理好自编教材与获奖教材的关系,不强调自编教材的选用率。凡选用未获奖的自编教材,必须经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审查推荐,并附两份专家评审意见,通过教务处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5.减轻学生负担原则。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以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原则上,禁止为学生选用辅助教材或辅导资料。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二)教材选用程序

1.关于获奖教材的选用:由课程负责人与开课教研室根据课程的实际需要推荐适用的获奖教材,报所在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填写《大连大学本科教材预订表》后,送教务处备案。

2.关于非获奖教材的选用:凡推荐选用非获奖教材者,须填写《大连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通过分管教学院长报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按照教材选用的原则,逐一审定。审定通过者,填写《大连大学本科教材预订表》,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审定未通过者,由课程负责人和开课教研室重新推荐其它适用教材。

3.关于自编教材的选用:凡推荐选用未获奖的自编教材者,必须经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审查、同意并推荐,同时填写《大连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并附两份《大连大学本科自编教材选用专家评审意见表》,通过教务处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者,返回教学单位填写《大连大学本科教材预订表》并送教务处备案;未通过者,由教学单位重新推荐其它适用教材。

4.关于选用教材列入开课计划: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报送教务处本科开课计划时,应同时将每门课程所选用教材的详细资料(如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获奖级别、教学单位审定批准情况等)列入开课计划。凡未将选用教材列入开课计划者,不予排课。选用教材列入开课计划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者,应重新履行教材选用审批手续;凡未经履行教材选用审批手续而在开课时擅自选用其他教材者,将视为教学事故。

(三)本科教材选用质量考核

1.学生是高等教育消费主体,对所选用本科教材的质量考核应以学生满意不满意为准绳。

2.选用本科教材的质量考核以教务处向本科学生发放《大连大学本科教材质量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由学生对所使用教材评价打分,并将回收的问卷汇总分析,评出满意、不满意两个等级。

3.凡在问卷调查中被评为不满意的本科选用教材,应在下次开课时停止使用,并由开课教学单位按照选用教材的原则和程序重新更换教材。

4.由教务处负责对所选用本科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质量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三、本科教材的征订

1.为确保教材供应质量和提高课前教材到课率,本科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原则上由教务处教材中心统一进行。禁止教师个人向学生征订发放教材。

2.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按照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并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且加盖公章确定的选用教材,集中统一填写《大连大学本科教材预订表》,报送教务处教材中心。

3.本科教材预订时间:每年5月1日之前预订秋季教材,每年10月15日之前预订第二年春季教材。

4.自编讲义印刷。原则上,应选用正规出版的本科教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使用自编讲义者,由所在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填写《大连大学本科自编讲义印刷审批表》,并由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印刷。

本暂行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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