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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办法
2019年01月14日 15:20      浏览:

为表彰在本科教育(含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教学管理团队和教学管理人员,学校将定期评选教学管理优秀奖。

一、奖励对象

教学管理优秀团队是指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学单位。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是指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的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获奖条件

教学管理优秀团队:

1.在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及常规教学管理中成绩斐然。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

3.师生评价高。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1.热爱教学管理工作,能够主动适应教学管理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教学管理的新方法,成绩突出。

2.在教学管理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含2年)。

3.工作勤奋,乐于奉献,管理严格。

4.在同事和教师中有较高威信,学生评价好。

三、名额分配

教学管理优秀团队:每次评选3—6个。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学生总数100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推荐2人,其余单位1人;教学管理部门2人。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

该奖项每2年评选一次。优秀团队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选,结合日常各类教学检查、评估及教学工作状态数据情况,确定获奖名单。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书面材料,经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教学管理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名单经网上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最终确定。

五、表彰

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表彰决定。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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